刑事案件是否必须要采取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4-02-06 点击:80
刑事案件是否必须要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不是必须要采取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每种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案件是否必须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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