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如何区分

发布时间:2024-02-04 点击:88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如何区分
对于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应这样进行区分: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单位的财物,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如何区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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