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哪些情形

发布时间:2024-02-03 点击:76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哪些情形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情形有:1、夫妻一方重婚;2、夫妻一方在婚内与他人同居,这里的同居是长期共同生活;3、一方家暴;4、遗弃家庭成员。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哪些情形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是什么
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公司破产会给员工赔偿金吗
检察院可以查询调查人的账户吗
婚内出轨可以让其净身出户吗
海关拍卖在哪个地方
商标变更名义需要多久
没激活社保卡可以打钱进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