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清算的程序

发布时间:2024-02-01 点击:85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清算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有:
1.股东解散公司的决议通过;
2.成立清算组;
3.清算组负责人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4.制定清算方案,通过后执行方案;
5.清算结束后注销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二、公司注销清算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清算破产如何赔偿员工
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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