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情形

发布时间:2024-02-01 点击:83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情形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的意思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其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侵犯优先购买权、产权主体有问题等。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情形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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