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对方还能不能离婚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4-01-30 点击:84
找不到对方还能不能离婚该如何处理
找不到对方经一定程序是还能离婚的,该作以下处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失踪公告,再申请离婚,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准予离婚。且该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找不到对方还能不能离婚该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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