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1-28 点击:90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国家法律是赋予了人们非常多的权利的,姓名权其中的一项,那么侵犯姓名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侵犯姓名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一)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干涉他人姓名就是针对他人姓名实施某种积极行为,阻挠他人行使自己的姓名权。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是,干涉他人决定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命何名或者不命何名;
2、是,干涉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使用或不使用正式姓名;
3、是,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改变或不改变自己的姓名。例如干涉养子女决定和使用其姓名,干涉被监护人决定和使用其姓名等。
(二)盗用他人姓名。
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盗用他人姓名,行为人通常出于某种不正当目的,行为的结果则直接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
在实践中,盗用他人姓名,往往有抬高自己的身价、声誉的动机或牟取不正当利益等恶意目的,而且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往往会给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在实践中有时出于善意或者中性的目的盗用他人姓名,也可构成侵权行为。区别的关键在于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活动时,是否经过权利主体的同意,未经权利人同意就使用他人姓名的即为盗用。在小说以及其他文字作品中使用他人姓名或与他人姓名相似的姓名,或未征得他人同意而将其在文章上署名,也可构成对他人姓名权的盗用。
(三)假冒姓名。
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如使用他人的姓名填写旅店的登记表格,以他人的姓名进行社交活动。在冒充他人姓名的情况下,侵权人常常利用他人对知名人士的尊敬、羡慕、信任,使用某知名人士的姓名进行各种活动。在实践中利用与他人同姓名的条件冒充他人实施行为,利用与他人姓名容易相混的条件冒充他人,以及利用他人的身份和名义从事某种行为,也应认定为假冒行为。
假冒他人姓名与盗用他人姓名一样,都是指行为人在受侵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利用他人姓名并侵害了权利人的姓名权。但二者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首先,盗用姓名是以他人的姓名进行民事活动,假冒姓名则不仅假冒他人姓名,还包括故意利用自己的姓名与被侵害人姓名的相同或相近的特点,冒充他人进行民事活动;
其次,盗用姓名的结果通常直接损害了被盗用者的利益,而假冒姓名则是使用他人的姓名从事某种民事、经济及其他活动,假冒者的目的并不是直接损害被假冒者的利益,而只是为了牟取个人的非法利益;
再次,盗用姓名是未经姓名权人同意而擅自使用其姓名,而假冒姓名则是指冒名顶替,盗用姓名只是擅自使用他人姓名,行为人并未直接以受侵害人的身份进行民事活动,假冒姓名则是以姓名权人的身份直接进行活动,即冒充自己是他人。
二、侵犯姓名权规定
法律规定,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它是一种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当事人的姓名,并且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所以权利人的姓名权包括自我命名权、姓名使用权、改名权。而在本案中,原告的姓名权被侵犯的表现就是被告盗用了原告的姓名并在对价报纸上公开发表。被告诉称发表的知识新闻,没有做广告的意图,所以不算侵犯原告的姓名权,然而实际上已经向相关媒体缴纳了价值不菲的广告费,所以被告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谋利的广告行为,盗用原告的姓名,未经原告本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原告的名义公开发表了广告性质的新闻,所以被告已经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行为表现为盗用他人姓名,侵犯了原告的姓名使用权。所以原告有权起诉被告,并要求赔偿。
法律相关规定:
(一)《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二)《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三)《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公民的姓名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允许他人随意侵犯公民的姓名,同时也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他人的姓名,更加不能用他人的名字去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而认定属于侵犯公民姓名权的,必然也会依法追究侵权之人的法律责任。此时要是双方无法协商处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三、侵犯姓名权盗用与假冒的区别
区别:
(一)概念不同:姓名权盗用是在当事人不允许的情况下利用他人的姓名获得自己的利益,而冒用是直接冒用他人的姓名做一些事情。
(二)目的不同:姓名权盗用一般情况的目的是获得自己的商业利润,而盗用的目的并不限于活动利润,可能达到自己的一些非法目的。
(三)实施的方式不同:假冒直接把自己假扮成被冒用人来获得不法的利益,而盗用仅仅利用被盗用人的名气来提高自己的身价或者品牌名气。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作为公民的我们是不可以随便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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