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对象范围的认定
一般贪污对象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公共财物;以及受上述单位委托管理、经营的国有财产。贪污对象不包括私人所有的财产。贪污对象范围的认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欠款担保函范本法院对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如何裁判?被打了赔偿程序怎么走离婚案一般多久能结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方法毕业时学校退钱吗拆迁补偿女儿有份分吗法院对污染环境罪既遂如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