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诉讼离婚程序

发布时间:2024-01-26 点击:80
单方诉讼离婚程序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单方面起诉离婚: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据材料;2、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立案;3、法院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4、法院通知开庭时间;5、开庭审理此案,进行调解;6、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单方诉讼离婚程序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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