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最长期限两年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23-12-23 点击:101
连带担保最长期限两年是怎么回事
连带担保最长期限两年是指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连带担保,指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担保最长期限两年是怎么回事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有哪些区别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判几年?
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法院会怎么判
虐待罪要受哪些处罚
借款合同多位担保人怎么执行
清算义务人是哪些人
取保候审后开庭会被收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