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是我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改后的新规定,所谓认罪认罚,是指被告人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认罪认罚后是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均没有异议,若对以上一项或几项有异议,可以选择不用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不用适用认罪认罚规定。同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检察院会同时还会让被告人签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
检察院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意思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罚五十扣0分是什么违章协议离婚怎样办理手续法人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履行合同有哪些公司出问题,财物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吗犯罪嫌疑人高血压会拘留吗违反国家核心数据管理要罚款多少如何争取子女的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