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七级工伤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1-12 点击:120
劳动法对七级工伤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对七级工伤赔偿做了以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劳动法对七级工伤赔偿的规定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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