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不当可否赔偿

发布时间:2023-10-23 点击:120
刑事强制措施不当可否赔偿
被执行的刑事强制措施不当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侦查机关具有违法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者拘留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等情形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应当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来计算。刑事强制措施不当可否赔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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