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不想做可以辞职吗

发布时间:2025-08-04 点击:10
签了合同不想做可以辞职吗
劳动者在签了合同后不想做的,可以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与单位解约。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约,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签了合同不想做可以辞职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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