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常识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8-01 点击:9
协议离婚常识有哪些
关于协议离婚的常识包括:协议离婚要求双方都是自愿离婚的,并且协商一致;协议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协议离婚需要在离婚协议中载明财产债务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协议离婚常识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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