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发布时间:2025-07-23 点击:8
自动离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愿辞职后其没有权利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但若是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自动离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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