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种

发布时间:2025-07-11 点击:4
合同的效力没有高低之分,对于合同的效力有多种类别,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合同,依照我国法律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那么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种
(一)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具备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3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可撤销:撤销前有效、撤销后无效。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四)效力待定的合同:追认前效力待定,追认后有效、拒绝追认无效。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
二、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成立时生效,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需要依照相关规定。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确认合同效力能不能调解
涉及民事主体资格的瑕疵类合同,合同的效力是可以调解的,但是有些涉及隐瞒、欺诈等行为的不适用调解制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
第一百四十三条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和解、调解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也存在无效合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社会国家和他人利益的合同都视为无效合同。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种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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