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可否判决继续履行

发布时间:2025-06-06 点击:4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可否判决继续履行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可以判决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可否判决继续履行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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