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5-06-02 点击:2
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是:1、对于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将被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2、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是怎么样的的法律依据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或者贴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ISO三体系推行步骤,快速收藏!
服装行业代办ISO14001认证证书
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目录
车位买了能退吗
福建ul审核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福建ul审核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
婚庆定金不退转定其他可以吗
PRP、OPRP和HACCP三者间的关系和区别
福建怎样代办AAA级信用企业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