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丧失的特点和规定
继承权丧失的特点包括:1、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2、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等其他特点。相关规定包括:根据现行《民法典》第1125条的规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继承权丧失的特点和规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SA8000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ISO 27018认证详解买卖合同违约情形醉驾撞车怎么处罚襄阳ISO50001认证体系咨询流程欧盟商标注册步骤和利弊分析ISO 10110 系列国际标准的应用的例子确认股东出资无效由哪级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