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5-05-05 点击:2
劳动合同能保障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合同权益不受侵害,并且能够有效的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那么,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备案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要去劳动局备案,只要劳动合同本身和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就生效了,是否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怎么填写
(一)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二)乙方为劳动者个人信息,必须完全填写清楚。
(三)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填写。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注意合同期限的签订:比如:2009年3月29日至2010年3月28日。
(四)将工作地点中第三条中空缺处的具体工作岗位填写清楚。
(五)将工作实践和休息休假中的空白处和第一条填写清楚。
(六)劳动报酬第10、11、13条处的工资额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七)如有其他待遇或约定请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处填写清楚。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八)违法合同责任条款处,如有其他约定请在第四十五条空白处填写,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九)在下方甲方签字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只能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他章一律无效),劳动者本人签名,填写签订日期。
(十)所有合同必须用黑笔填写,可上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十一)合同签订单位必须是在工商局注册的正规单位,网吧、小商店、餐馆、小超市等单位一律无效。所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余公章一律无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的相关知识,根据劳动法,不管是何种单位的,必须要包含的基本内容大体都是相同的,除此之外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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