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措施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4-11 点击:3
应急措施管理办法
ISO9001:2015版亮点之一:就是制订应急计划,很多的企业在进行体系认证,还有一些在进行体系咨询时都想让我提供一个范本,现提供大家使用,希望多提保贵意见!
应急措施管理办法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当发生供应中断、劳动力短缺、关键设备故障、市场退货等紧急情况时,为确保满足客户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客户订单
3. 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应急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3.2行政部负责保持与供水、供电部门的联系,负责在供应中断(停水、停电)时的抢修和应急措施的实施。
3.3行政部和生产部负责在劳动力短缺时,准备和实施应急计划。
3.4品质部门负责在市场退货时准备和实施应急计划。
3.5采购部负责在物料供货商中断或物料短缺时,准备和实施应急计划。
3.6采购部负责在停电等非正常原因影响产品交期时,准备和实施应急计划。
程序
4.1紧急联络通讯薄的建立
由行政部负责制定紧急电话通讯簿(包含火警电话,供水、供电公司电话、联系人,供电、供水管理员及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宿舍位置等),电话通讯簿应至少张贴在行政部前台、生产车间。
4.2供应中断的应急措施
4.2.1停水、停电的应急措施
4.2.1.1.已知停水、停电的应急计划:行政部接到供水、供电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将信息转生产部及PMC主管,以便及时做好生产计划调整,保证生产计划按时完成。
4.2.1.2.未知停水、停电的应急计划:一旦发生临时停水、停电,就立即通知行政部负责人,及时安排人员排查停水、停电原因,并与供水、供电公司联系,了解停水、停电的具体原因及时间,如确认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水、供电,需及时通知生产部主管及其他部门,启动备用发电机或储水系统。
4.2.1.3.如果在夜班发生临时停水、停电,应及时联络行政部负责人处理。
4.2.1.4.行政部应安排人员定时检修、保养供水、供电的备用设施,确保备用设施随时可投入正常运行。
4.2.1.5.为确保备用系统供电在切换时不对生产造成影响,行政部应分别通知各部门。
4.2.1.6.当停水、停电影响到生产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时,生产部应根据客户订单将其的缓急程度采取以下相应的措施(一种或多种)。
A利用备用系统优先安排特急订单生产;
B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安排加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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