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条款哪些必须标明

发布时间:2025-03-15 点击:11
合同的条款哪些必须标明
合同的下列条款必须标明:签订了合同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合同的具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合同的条款哪些必须标明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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