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如何附带行政赔偿

发布时间:2025-03-05 点击:29
行政诉讼如何附带行政赔偿
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就一并向法院提出附带行政赔偿的请求。当事人可以在起诉状中依法列明自己的赔偿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当事人依法收集的证据的名称、来源等事项。行政诉讼如何附带行政赔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人人格混同的结果
房屋共有人可以卖房吗
广西二婚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转载文章是否构成侵权
构成网络造谣的怎么处罚
私自销毁合同违法吗
养老保险退休办理流程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