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是属于什么

发布时间:2025-03-04 点击:15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是属于什么
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性质是: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是属于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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