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发布时间:2024-12-21 点击:61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挪用公款的追诉期应当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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