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制

发布时间:2024-12-07 点击:55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制
离婚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制是:1、原告需要在离婚起诉时提出,离婚起诉时没有提出的视为放弃请求赔偿的权利;2、被告在起诉离婚时没有提出的,可以在起诉离婚之后的一年内请求赔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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