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

发布时间:2024-10-13 点击:66
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
以下特点可以在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中得到体现:1、种类增多、数额增大;2、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取证更难;3、与家庭财产、一方个人财产混同居多,分清来源更为复杂;4、法律规定滞后,纠纷处理难度大;5、其他特点。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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