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以租抵债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4-10-06 点击:63
执行中以租抵债怎么处理
在执行中以租抵债的,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执行中以租抵债怎么处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房子满五唯一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房产证满两年和五年的区别有什么
检察院能办理取保吗
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是违法吗
醉酒羁押还要判刑吗
夫妻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呢
夫妻离婚时儿子是否可以分割财产
行政执法案件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