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判决的财产怎样要回

发布时间:2024-10-05 点击:49
离婚后判决的财产怎样要回
在离婚后,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取得财产的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当事人就可以要回已经被法院判决的财产。无过错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后判决的财产怎样要回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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