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损失怎么界定

发布时间:2024-09-02 点击:47
竞业限制的损失怎么界定
竞业限制的损失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确定,一般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损失怎么界定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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