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

发布时间:2024-08-29 点击:70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如果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需要共同偿还。具体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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