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的情形包括立遗嘱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遗嘱非当事人真实意思、是受胁迫所立;伪造的遗嘱;被更改过的遗嘱。遗嘱继承有时间期限,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计算。
一、怎样的遗嘱无效
遗嘱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继承有时间期限吗
遗嘱继承是有时间限制的,遗嘱继承遗产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三、公证遗嘱的流程
公证遗嘱的流程如下:
1.立遗嘱人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
3.公证处受理;
4.公证人员对遗嘱进行审查;
5.公证人员批准出证;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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