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没有注明补偿是否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24-08-18 点击:68
拆迁协议没有注明补偿是否有法律效力
拆迁协议没有注明补偿,有法律效力。因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所以关键在协议内容,而不是协议名称,它不是协议生效的法律要件。拆迁协议没有注明补偿是否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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