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24-08-05 点击:61
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则作为其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配偶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则作为其财产代管人的配偶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该自然人的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在代管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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