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内债务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24-08-05 点击:55
婚姻存续期内债务如何划分
婚姻存续期内,如果是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则划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经营,或者是一方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债务,可划分为个人债务。婚姻存续期内债务如何划分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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