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流程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04 点击:67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流程规定有哪些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哪些问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的问题有:
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3.医疗事故等级问题;
4.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
三、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分为两种情况: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承担。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分为两种情况: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承担。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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