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的命令由谁签发

发布时间:2024-08-04 点击:57
死刑立即执行的命令由谁签发
死刑立即执行的命令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一般采取枪决和注射方式。死刑立即执行的命令由谁签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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