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31 点击:65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1、试用期的员工不符合其录用条件;2、员工严重违反单位制度;3、员工严重失职,给单位带来严重损害的;4、与其他用人单位又签订劳动合同,影响本单位工作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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