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应在发现之日多长时间作出

发布时间:2024-07-29 点击:74
行政处罚应在发现之日多长时间作出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在发现其违法之日不超过二年时作出。如果行政机关在二年内发现违法行为的,可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但超过二年,行政机关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则不再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应在发现之日多长时间作出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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