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4-07-18 点击:39
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一般在1000-3000元之间。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主要考虑的因素为: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3、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4、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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