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挂名”法定代表人有何责任
在我国挂名的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包括:1、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法定代表人判处刑罚。但法定代表人证明其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除外;3、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我国“挂名”法定代表人有何责任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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