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改名是否必须公证

发布时间:2024-07-11 点击:67
非婚生子女改名是否必须公证
非婚生子女改名不需要公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非婚生子女改名是否必须公证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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