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劳务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和联系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3.主体的待遇不同。
4.报酬的性质不同。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6.适用的法律不同。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二、劳务关系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劳务关系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劳务合同怎么签
1.劳务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但是为了避免产生纠纷,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2.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3.在签订劳务合同时,要注意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同时要明确约定工资待遇、津贴、补助,工资标准,一般应与所在地等岗位上工作的当地工人持平。
4.约定劳动保护、劳工人身保险,工作、疾病或死亡处理规定以及违约责任。
5.签订书面合同时,劳务人员和用人单位共同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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