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权案件能风险代理吗

发布时间:2024-07-10 点击:73
人身侵权案件能风险代理吗
有关人身侵权的案件一般不能进行风险代理。能实现风险代理的一般都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但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以及婚姻、继承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人身侵权案件能风险代理吗的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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