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补发职工多少工资

发布时间:2024-07-08 点击:51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说在进行计算过程当中,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来进行计算一些经济补偿金额,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补发职工多少工资问题的解答,在这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发职工多少工资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称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失,但是由于存在特定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需支付辞退赔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知,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补发职工多少工资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根据它的实际性质来进行了解一些基本原则,并且也要了解自己是否可以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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