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在行使自己职权时给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带来损害时,人们可根据其带来的损失申请国家赔偿,那么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国家赔偿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书或逾期未答复的证明材料;
(四)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或逾期未做答复证明材料;
(五)其他申请赔偿材料。
二、申请国家赔偿属于司法救济吗?
国家赔偿,不是救济,他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员的错误,给公民造成一些伤害,国家给予的精神和物质弥补。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是以办理案件错误来赔偿的,接受司法救助不是拒绝国家赔偿的理由。你可以继续要求国家赔偿,这是你的权利。
三、申请国家赔偿程序
申请国家赔偿有以下程序:
(一)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三)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
(四)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准备国家赔偿申请书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赔偿机关的赔偿决定书等相关资料,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提交的材料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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