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向劳动者收取入厂押金

发布时间:2024-06-17 点击:57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向劳动者收取入厂押金
用人单位不能够向劳动者收取入厂的押金。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若违法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且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向劳动者收取入厂押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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