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和行政复议范围关系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6-12 点击:75
关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和行政复议范围关系是什么
关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和行政复议范围关系是是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大于行政诉讼范围的,行政复议既可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还可以附带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关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和行政复议范围关系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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