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可以同时适用吗

发布时间:2024-06-01 点击:68
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可以同时适用吗
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不能够同时适用。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军人抚恤,工伤劳动者,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可以同时适用吗的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条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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